Rice),以及尼達(Eugene Nida)、盧奧(S. P. Louw)、斯努曼(A. H. Snuman)、克龍湼(J. v. W. Cronje)的努力結合起來。13這種分類相當重要,因為能幫助我們研究聖經中個別的結構;對這些形式若有基本的了解,在研讀不同段落的時候極為有用。所以,我將用聖經的例子來說明每一種修辭方式。 1. 集合關係(collection relations, Nida:「重複」,Liefeld:「連續」)是按照要點相同的基礎,將概念或事件連在一起。這是古代常見的修辭方式。拉比稱它為「串珠」,常將彌賽亞的經文放在一起。這個方式可以說明希伯來書一章4∼14節,這些串在一起的證明經文分別取自詩篇二篇7節;撒母耳記下七章17節;詩篇九十七篇7節,一〇四篇4節,四十五篇6∼7節,一〇二篇25∼27節和一一〇篇1節。14馬太福音與五段講論,也有類似的集合;例如,在使命講論中的末世性段落(參太十16∼22與可十三9∼13)。有時,一些看似互不相干的系列,會以標示語相連。馬可福音九章33∼50節就是講論獎賞與責罰的文集。這一段是圍繞著「奉我的名」(37∼41節)、「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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